学生行为管理规定
通知公告
“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”,学生若希望在思想上进步、成绩有所提升,除了自身的努力之外,还要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氛围作依托,有良好的学习习惯作保证。为了让学生能够专心致志的学习生活,依据《高中生日常规范》特制订如下学生行为管理规定:
一、学生上课迟到或早退,出现一次予以警示教育,两次予以批评教育并要求写出书面说明,三次通知家长面谈,并给出处理意见,四次直接由家长带回家反省三天,直至给出解决处理办法,处理完毕返班上课。
二、学生一旦不请假、随意旷课,直接请家长面谈,并给出处理意见,处理完毕返班上课;无故旷课达两次直接请家长带回家,等待后续处理意见,能够接受处理意见,处理完毕返班上课。
三、课堂上做与课时要求等与学习无关的事情,如看小说、睡觉、下棋、打扑克牌等,出现一次批评教育,二次给出文字说明与检讨,三次约谈家长给出处理意见或请长假在家学习。
四、学生在校期间一经发现有抽烟、喝酒行为,直接与家长约谈,给出处理意见,两次交家长带回反省15天,处理完毕后回校签订保证书。
五、学生在校期间出现打架斗殴,先由班主任请家长处理;情节严重的由学生工作部处理。
六、学生长期上网,并且多次教育不改,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回在家学习。
七、学生在校期间,有顶撞、辱骂教师行为的,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。
八、家长在学生入学前,请带领学生认真学习本管理规定,以后在遇到依本管理规定教育处理学生需要家长参与时,请携带本管理规定到校参与学生教育管理。
九、如果学生拒不接受相关规定处理意见,家长不愿意配合对学生的教育管理的,学校有权做出劝其退学处理,并记录到学生成长档案。
十、本管理规定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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